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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合法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作为质押,结合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等诚信数据,向借款人发放本外币贷款或开立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授信的业务。
以信用贷款为主,接受其他担保(保证、抵押和质押)方式。专利权质押核定额度较高,根据企业质态和申请授信金额的不同,提供1件至3件以上的专利权质押,可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应的信用授信额度分别可达1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
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信誉,拥有正式合法有效的专利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科技型企业。
1.基础材料
2.除基本授信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质押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且登记簿副本须是在授信申请日前15个工作日内出具的。
(2)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的专利权利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书,如专利权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则所有权利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1.企业申请
在江苏省中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目标企业名单》(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清单的基础上加工)内的申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向中行提交书面申请。
2.授信调查与审批中行信贷部门采取标准化的作业模式调查审批。
3.授信发放
(1)合同签订
获得批复后,借款人与中行签订相关授信合同、签定《知识产权质押合同》。
(2)质押登记
通过企业所在地市级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 (3)发放授信
原则上以1年期以内短期授信为主,最长不超过3年。信用额度最高至500万元。利率按照中行中小企业信贷工厂定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以在中国银行的对公账户结算流水和存款沉淀作为主要测算指标为客户核定的信用贷款。
以银行流水为额度主要测算依据,担保方式可采用纯信用,同时可以配合抵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组合担保等其他担保方式制定综合授信方案。
适用于中行对公账户有一定结算量及存款沉淀且暂无法提供中行接受的保证/抵押担保方式的中小企业无贷户。该客户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须两年(含)以上,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
初创、成长、成熟期的企业
1.授信申请。对于有相应贷款需求的客户,按照中行相关要求提供授信申请材料。
2.授信调查和审批。中行信贷部门对客户进行资格审核,采取标准化的作业模式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在授信批复后,借款人和担保人(若有)与中行签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本。
4.发放授信。借款人和担保人(若有)落实中行授信批复条件后,中行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发放信用贷款。
授信期限为1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利率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适当上浮。
“苏科贷”是指江苏省科技厅为了支持江苏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联合省财政厅、地方科技局成立风险补偿资金,通过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一种产品。“苏科贷”由省、地、银行三方共同分担风险,该业务主要用于满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需求,向企业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发放专项贷款。
“苏科贷”业务丰富了传统授信所能接受的担保条件,接受的担保除了房产抵押外,还扩大到知识产权扣押。用于扣押的知识产权为企业拥有的作为申报项目依托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产权明晰、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对于抵押物不足以覆盖的授信部分叙做信用授信。授信额度高,核定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另外,该业务贷款利率低至人行基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苏科贷”企业库内企业(地方科技部门负责遴选、推荐本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入“苏科贷”企业库,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对入库企业的审核和企业库日常管理)
1.科技型企业申请加入科技局企业名单库,科技局筛选后将名单推荐给合作银行。
2.合作银行对客户进行审批,贷款要求企业提供一套法人或主要股东名下的房产抵押,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银行出具授信批复。
3.已拿到银行批复的企业,经政府科技部门评审会审核审批或备案。
4.省科技部门审批通过的企业,可以申请提款。
贷款期限1年,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根据其经营规模等条件选择相应的“苏科贷”系列产品,可获批的贷款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若为续贷,贷款金额可提高至5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对应的贷款利率分别不超过人行同期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上浮10%、基准利率上浮20%。
是指以中小企业纳税数据(包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与纳税信用评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向纳税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的授信业务。
产品定位为信用贷款,可不提供抵质押担保。申请方式多样,客户可通过登录江苏省国税局网站、“微众税银”官方网站、通过微信扫描定制二维码或赴中行网点现场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进行授信申请。授信额度高,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使用方便,可在网银或柜台提款;一次授信后,可在额度期限内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按时足额缴税、前近两年平均纳税总额(增值税缴税额+消费税缴税额+企业所得税缴税额)均在7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
客户通过国税网站等渠道申请通过后,中行授信人员上门拜访、拍照、收集资料,审批部门出具批复,借款人签署合同、协议后放款。
授信期限1年。核定的信用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利率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适当上浮。
向涉农企业提供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的信贷资金,并由江苏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授信进行保证担保的授信业务。
面向涉农行业,进一步提升中行“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该产品融资成本较低,单笔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央行同期基准利率。
授信主体为涉农企业,具体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业,以及地方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企业。
1.授信申请。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按照中行相关要求提供授信申请材料。
2.授信调查审批及承保。中行信贷部门对客户进行审核审批,省农担对该客户做出承保决策。
3.签订合同。授信获批后,借款人与中行、省农担及其他担保人(若有)签订授信合同及相关文书。省农担向中行出具发放贷款通知书。
4.发放授信。中行在收到省农担生效的保证合同和发放贷款通知书,以及落实授信批复中的其他要求、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为借款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或发放贷款。
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授信不超过(含)人民币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其中涉农第一产业类贷款客户执行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省农担按照不高于担保金额1%的年化费率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