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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联税业务是指本行根据企业正常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在内的税费总额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短期授信业务。
根据小微企业纳税情况为小微企业核定贷款额度,突破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瓶颈,为广大诚实、守信的小微企业增设一个有效融资渠道,又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形成“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经营理念,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已在本行开立纳税账户且正常缴纳税费的企业,本行将通过主动授信方式提供融资支持;其它企业可向本行合作的相关税务部门提出融资申请;
2.企业提交资料后,本行进行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本行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发放贷款。
信用。
最高可达100万元。
小企业抵押放大贷业务专门针对现有抵押率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客户,以“1(房产抵押)+N(其它补充担保)”组合方式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支持。
能够提供优质房产并符合本行其它贷款条件的小微型企业。
1.企业向本行提出借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本行受理,进行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本行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基于抵押物的价值实行授信放大机制,使企业融资需求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小企业抵质押循环贷是指小企业提供本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与本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在本行的贷款额度与期限内,小企业可多次提取、逐笔归还、循环使用贷款。
经营情况正常,生产周期明显、资金周转较快的抵质押物变现性强小企业。
1.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3.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本行签订相关合同;
4.办理抵质押物登记、出质、保险等相关手续;
5.小企业在授信额度与期限内提出借款申请,本行通常1个 工作日发放贷款。
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减少小企业财务费用。
本行对连续三年平均纳税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三年平均纳税金额的3-5倍且最高为8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连续三年平均纳税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型企业。
1.企业凭完税证明材料,向本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以“信”养“信”,以企业诚实纳税的良好信誉作为银行授信的依据,既可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也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本行对合作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VC/PE)已经投资或有意向投资的科技型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VC/PE投资机构有意向进入或已经进入、具备高成长性、盈利模式清晰的科技型企业。
1.企业向本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本行受理,进行调查;
3.本行与投资机构、企业签订协议;
4.本行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本行签订相关合同;
6.发放贷款。
1.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相结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组合式、综合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2.共同为企业境内外IPO及再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提供过桥融资、融资结构设计、网下申购资金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3.银行与投资机构同时匹配融资额度,融资后交互管理,可实现风险有效分散,扩大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的受众范围。
本行为现有抵押率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的产品,采用“1(抵押)+N(其他补充担保方式)”方式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2倍的授信额度。
除提供房产抵押以外,可提供个人担保、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其他担保方式的科技型企业。
3.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本行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及其他担保手续;
提高科技型企业房产抵押率,可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快捷贷是本行向生产经营正常且能够提供优质房产抵押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推出的快速贷款业务。
最高可达300万元。
授信期限1年。
按月付息一次还本、按月付息分次还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方式。
1.借款人向本行提出借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3.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本行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流程简化,系统实时审批,方便快捷。
鑫超市是本行针对大型超市的上游供应商集群客户进行授信业务批量开发设计的新产品。供应商可与本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在本行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循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履行与超市签订的合同,并以合同项下销售回笼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归还本行贷款。
与超市有一年以上正常业务往来,并且已签订至少一年度供应协议的小企业。
最长不超过1年。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一次还本或其他还款方式。
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减少小企业财务费用。
本行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发放福鑫卡后,借款人可通过福鑫卡在本行ATM机、专业版个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循环使用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授信期限长达3年。
4.借款人通过福鑫卡在ATM、个人网银、电话银行自助循环使用贷款。
纯信用,无需抵质押担保,借款人通过福鑫卡即可随时在ATM、网银、电话银行等渠道自助放款、还款,方便快捷、减少财务费用。
本行为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策划组织文化商务活动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从事文艺创作、文艺表演,各类文化商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提供服务的企业。
3.审批通过后,企业与本行签订合同,需落实相关担保的企业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4.以应收账款、未来收益权质押办理业务的企业需在本行开立资金监管专户;
5.发放贷款。
可采用商标权质押、版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临时性不足的问题,改善企业经营状况。
本行为从事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印刷制作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从事新闻服务、书报刊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制作等服务的企业。
4.以应收账款质押办理业务的企业需在本行开立资金监管专户;
可采用版权质押、设备抵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
融资方式多样,有效提高企业资源利用度,盘活无形资产。
本行为从事影视制作、发行和放映的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提供广播、电视、电影的制作与发行、放映等服务的企业。
可采用版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企业可通过版权质押为核心的产品组合、打包贷款等多种方式获取融资,满足企业“制作—发行—终端”各阶段的资金需求。